叛逃在黎明之时

来源:yangguangxcx 作者:木头生生 时间:2026-03-18 19:40 阅读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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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,旧时代的产物。

***成立了。

听别人说,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。

出门买菜的时候,满街**猎猎作响,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。

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。

一个是我,一个是舒情——

留洋千金,他明媒正娶的**,他一生的真爱。

我踩着小脚,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。

却从不上桌吃饭。

一个寻常的清晨,我砸碎了烧饭的锅。

决心叛逃。

01

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,就退回了厨房。

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,盛着我的饭。

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,更小更破,单独放在角落。

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,更小更破,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。

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。

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,她的妻子舒情,以及他的儿子儿媳,孙子孙女。

剩下的三张,是留给客人的。

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,也不配上桌吃饭。

哪怕他的儿子,是我给他生下的。

我端起饭碗,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。

“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,吃都吃腻了。爸,和阿水说说,换换花样啊。”

儿子是我的生的,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,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。

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。

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,他只叫我阿水。

“是呀,爷爷,坏阿水,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!。”

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。

从他们出生到现在,一直是我在带。

每天一睁眼,就是喂奶洗尿布。

可他们不叫我奶奶,只叫我阿水。

“阿水,过来一下。”

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,扬声喊我过去。

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,生平第一次,砸了手里的碗。

还不够。

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,重重砸在地上。

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,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。

02

沈崇明后知后觉,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。

“阿水,怎么回事?”

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,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。

米粒晶莹、软软糯糯,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,轻轻一搅,肉香四溢。

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,掌心大小,软白饱满。

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,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。

还有时兴的面包、豆浆、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......

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。

早餐要营养丰富,午饭和晚饭,要八菜一汤。

沈崇明爱葱蒜,舒情不吃香菜,儿子儿媳嗜甜,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。

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,唯独不知道自己的。

剩菜是什么我就吃什么,我没有自己的口味。

“哪儿来这么多抱怨,吃饭人难道比做饭的人还要辛苦吗?”

我喃喃自语,擦了擦手,从围裙的兜里拿出离婚申请表。

小心翼翼地展开,递给沈崇明。

“新时代了,女人也可以离婚了。老沈,我要和你离婚。”

沈崇明觉得我不可理喻,“阿水,离婚了,你踩着小脚,能去哪里呢?”

我病态地用围裙擦手,想要擦去指缝里逗留几十年的油烟味。

“不用你管,总有地方去。”

“我答应了你的父母要照顾你。”

沈崇明将离婚登记表撕了个粉碎,“阿水,以后离婚的事情,不要再提。”

03

在前朝,我曾是大户人家的闺秀,还未出生便与沈崇明定了亲。

和很多女子一样,我受规训长大。

小小年纪就缠了一双三寸金莲。

读女训、女戒,学针黹女工,持家之道。

后来洋人来了,山河破碎,沈崇明偷跑去留洋。

再见面,他一身戎装,腰间装着一把德国产的漆黑**,骑马走在街上。

他上门退婚,说自己***已经登记结婚。

他与舒情相识于异国,救国的理想让他们走在了一起,相知相许。

许一人,亦许国。

父亲发了好大的脾气,当下便重病不起。

弥留之际,他吊着一口气迟迟不咽下,逼迫着沈崇明松口娶我。

这世道太乱了,容不下一个小脚女人。

沈崇明只得答应。

没有凤冠霞帔,没有三媒六聘,我们对着父亲的灵位拜堂成亲。

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,走到哪里就把我带到哪里。

舒情因为我和他争吵过不下十次,最终还是妥协。

我知道自己是个老旧的人,他们说的未来,说的理想,我都听不懂。

我没上过新式学堂,学生们走上街头**的时候,我只能站在街边观看,帮路过的***捡起掉落的**。

我想还给她,可她走得太快,小脚追不上她。

我回到了阁楼,阁楼很小,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。

我躺在床上,硬邦邦的,陈旧的纸味萦绕在我鼻尖。

说是床,其实也不是。

准确地说,是用书四四方方堆叠成的床。

四十几年来,他们看什么书,我就偷偷学着看。

我渴望着有一天,能和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畅谈。

谈**与科学;

谈自由与未来;

谈**与战争;

谈祖国的复兴与繁荣......

我不止一次试图加入他们的谈话。

可每次我一说话,他们便默契地闭上了嘴巴。

我读懂了他们的看向我的表情。

一个只会做饭的小脚女人,懂得什么?!

可就算再小的脚,也是脚。

只要有脚,就会向前走,走到阳光下。

点着煤油灯,我试图用浆糊黏上被沈崇明撕碎的离婚登记表。

04

楼下一阵嘈杂,沈崇明和舒情又在吵架。

最近他们老是争吵,因为舒情的工作问题。

舒情想辞去文学院院长的职务,继续攻读物理。

说起来,她出国留学,学的是物理并非文学。

后来成了沈崇明的**,为了家庭,不得不弃理从文。

可她对物理学的兴趣不减。

几十年了,每个沈崇明熟睡的深夜,她都坐在客厅来不知疲倦地演算。

眼中依旧是少年时初见的滚烫。

那是理想的火焰。

争吵结束,开始摔锅碗瓢盆了。

下一秒,我的房门被推开,沈原冲进了我的屋子。

“阿水,爸妈又在吵架,你去劝劝。”

我低头在碎纸纸上涂满浆糊,慢吞吞道:“又不是第一次吵架,等会儿就好啦。”

沈原见我不上心,劈手捞起我粘了一半的纸再次撕碎。

“这次不一样!你听听这动静,两个孩子都吓坏了,你没听见他们吓得直哭吗?”

我不言语,他拉起我就往外走,“你去劝劝,去劝劝啊!”

他自己不想去,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,总是劝架的人遭殃。

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。

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,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,口吐白沫。

还好抢救及时,于他性命无碍。

所有人都很忙,忙于工作、忙于学业,照顾他的任务,又落在了我的头上。

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,脾气变得越发乖张。

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,闹绝食。

我知道,他在闹别扭,他气舒情不来看他。

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。

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,散发着陈腐的味道。

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,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。

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,给他端屎端尿,擦拭身体,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;

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。

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,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,苍老成了一片树皮。

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,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。

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,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,也能说话了。

天气好的时候,还叫我搀扶着他,绕着医院走两圈。

他就算是老了,也还是极高的个子,压得我摇摇欲坠,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。

“你啊,”他似乎颇为无奈,“一双小脚,还不如拐杖。”

他对我,总是平和而克制的,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。

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,但对于我,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。

“崇明,你是崇明?”

对面,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,惊喜地叫住了他。

“孟郊?”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,“一别,有二十多年了吧。”

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,总有说不完的话。

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。

“这是你家的佣人?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。你们夫妻俩,够长情的啊,佣人都用一辈子。”

沈崇明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

“老朋友,打个商量吧。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,你家这佣人,能不能借我用两天。”

“行啊,怎么不行。”

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,答应得快速又轻松,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。

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,我还要伺候他的朋友。

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。

我从医院回来,下了很大的雨,湿了我的鞋子,也湿了我的裹脚布。

我躲在小阁楼里,放开了我的双脚。

脚背高高隆起,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。

就因为我残缺的脚,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?

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,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,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。

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,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。

天蒙蒙亮,我坐在办事处门口,等着开门。

“同志,”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,局促道:

“我想离婚,但是登记表,被我弄丢了。”

05

其实是被沈原撕得太碎,我粘不起来。

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脚,又看向了我,随手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登记表,递给我。

我佝偻着腰,连连道谢。

“婆婆你为啥要离婚?公公对你不好?”

“哎。”我局促地点点头,“想一个人过。”

“一个人的日子可不好过,你有什么营生没有?”

好心的姑娘是担心我一双小脚,没男人养,会**街头。

“有一个人欠了我很多钱,我准备去讨回来。”

姑娘听了这才放心,“婆婆要不要我帮你填?”

她是担心我不认得字,也不会写字。

我笑了笑,“不用。”

我一笔一划写下了我的名字——萧若水。

路有三千里,春容若水浓。

我这双小脚啊,要走自己的路咯。